【检护民生进行时】支持起诉 护“未”花开

检察官,真的是太感谢了,是你们出手相助,挽救了我的女儿,小禾现在跟同学相处得很融洽,也更加阳光开朗了。”近日,小禾(化名)的妈妈孙某芳来到武城县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赠送锦旗时说道。

2024年4月,孙某芳在居委会的指导下,来到我院申请支持起诉。她陈述称,自己和小禾的父亲于2010年结婚,期间育有两女。2022年离婚时,法院判决10岁的大女儿小禾由父亲抚养。在跟随父亲生活期间,父亲对小禾时有打骂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小禾的身心健康。孙某芳向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针对孙某芳叙述的情况,我院承办人员展开了调查。经向小禾本人、所在班级老师、街道办及小禾父母核实,小禾父亲因性格、脾气等原因确实存在打骂行为,使小禾对父亲充满畏惧,加之小禾父亲再婚,小禾不愿意和父亲、继母交流,精神非常压抑,学习生活都受到影响,甚至放学放假抗拒回到父亲的家。孙某芳曾经向法院提起过一次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但因缺少相关证据等多方面原因,后来不得已撤诉。今年清明节假期,小禾再次向孙某芳哭诉又遭到父亲的打骂,孙某芳便再次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承办人员还了解到,孙某芳离婚后一直和小女儿一起生活,其本人每月有四千多元的收入,具有抚养小禾的能力。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承办人员分析认为,小禾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其成长,且小禾本人也表示了跟随母亲生活的强烈意愿。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其健康成长,我院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孙某芳的诉讼请求,并将调查的相关证据提交法院。经法院调解,孙某芳和小禾父亲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变更小禾由孙某芳抚养。案结后,我院及时和学校老师联系,了解小禾学习、生活情况。目前,小禾在母亲、学校和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恢复了原来的活泼开朗,学习成绩也明显提升。

支持起诉作为民事检察的一项工作职能,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保护弱势群体的重要体现。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支持起诉工作在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做好每一件“检察为民”实事。